電價真的降了嗎?是的!
今年的全國“兩會”上,李克強總理在作政府工作報告時提出:深化電力市場化改革,清理電價附加收費,降低制造業用電成本,一般工商業平均電價再降低10%。 其實,一般工商業平均電價降低10%,并非政府今年才提出的目標。早在2018年的全國“兩會”上,政府工作報告中就明確提出了,2018年一般工商業平均電價降低10%。只不過今年,政府要求,在去年降價10%的基礎上再降10%,持續釋放改革紅利。 整個2018年,安徽省分三次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,平均降幅已超過10%,全面完成政府的目標任務。全省工商業(單一制)電價每度電累計降低7.66分,去年一整年,總共降低了企業用電成本53.55億元。
按照用電類型不同,安徽省用電種類大致分為居民生活用電、農業生產用電、工商業及其他用電。這三種電費的單價是不同的,其中農業生產用電最便宜,居民生活用電次之,工商業及其他用電價格最高。
每家每戶一般用于日常生活所需的電,不具有營利性質,就屬于居民生活用電,其并不在政府提出的降電價范圍里。
政府工作報告里兩次提出的降電價10%,指的是降低一般工商業用電的電價。
根據皖發改價格【2019】311號文件,自2019年7月1日起,安徽省不同電壓等級的一般工商業電價將迎來新一輪降價,降價后一般工商業電價如下圖所示——
既然政府說了降10%,
電力公司也真的降了10%,
為什么有的工商業客戶還是沒有
享受到“降價大禮包”的優惠呢?
答案來了!
“中間商”賺了差價?。?!
要想說明白,
先要了解一個概念——轉供電用戶。
因歷史原因、用戶特性等多種因素,社會上還存在著并非電力公司直接供電的終端用戶,而是由其他主體進行轉供電。這類用戶即所謂的“轉供電用戶”。
大多數商場、工業園區可能就是這樣的轉供電形式,電費統一由房東、物業或者園區收取,而不是直接交給電力公司。
換句話說~就是降價紅包被轉供電主體截住了,工商業終端用戶并沒有享受到。那咋才能不讓“中間商”賺差價,讓終端用戶真正享受政策紅利呢?
沒有享受到一般工商業降價“紅包”的用戶,你們咋辦?!
一旦發現轉供電主體存在不執行最新電價或者不合理加價行為的,可撥打電話12358,進行舉報投訴。
有新聞為證
速度看!過!來!
這是今年年初的一則報道
《商戶為啥收不到降電價紅包?原來被“截胡”了》
大多數商戶因為不清楚降價政策,一直按商場物業管理方定的電價繳費,不僅長期多交電費,還普遍遭受物業方的重復收費。
其實,國家為了給企業減輕負擔可謂想盡了辦法。
為了降低電價,政府從降低電網輸配電價水平,以及清理和規范電網環節收費等方面入手,推出多項舉措。
發改委曾測算過,電費降價政策落實后,一年就將為一般工商業累計降低超過800億元的用電成本。連續兩年一般工商業電價降低10%,為企業節省的用電成本更是超過千億。
電網公司和發電集團等國有企業在背后也付出了巨大的努力。2018年降電價,國家電網有限公司承擔了其中80%左右的讓利。
伙伴們
你們get到了嗎
相信看了以上內容
烏鴉是明白事理了
找“中間商”杜鵑理論去吧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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